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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狸中文网 > 武印纪元 > 第两百一十五章
 
  “公子,我们怎么办?”小玉紧紧搂住李天仁的臂膀,这是她现在惟一能够依偎的温暖。李天仁此刻才好像从失魂落魄中清醒过来,握紧她的手,颤抖着说:“都是我太无用……不过,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不离开你!”
从此刻开始,两人的命运已经连结在一起。
4.葬尸
不知道是命运的眷顾还是垂怜,两个人和那匹忠实的马缓缓在山上行走了三日竟然平安无事,只是始终无法辨明方向,总像是在兜圈子。当第四天马车又开始兜圈的时候,道路被一个满身是血的人挡住。这人身上的伤痕深得依稀可以看见白色的骨头,伤口处由于没有清洗干净而感染,流出大量的脓血来。撕烂的肉与破碎的衣料粘在一起,裹着灰尘和杂土。尽管这个人的半张脸已经完全看不出相貌,但依稀还可辨认出此人正是大哥李天义!
分不清究竟是恐惧还是欣喜,李天仁颤颤巍巍地喊了一声:“大哥!真的是你吗?”
那人艰难地从喉咙中呼出“嗯嗯”的声音,显然他已经无法开口说话。
李天仁和小玉对视了一下,小玉呼道:“真的是大哥!”
血肉模糊的人听到这句话,仿佛卸下千斤重担,沉沉地呼了口气,倒地昏迷过去。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两人总算把身材魁梧的李天义安置进马车。小玉不敢坐在车内看着,喂了他几口水后出来驾马,留李天仁在车内照看。
车轮沉闷地转动着,远远的地方传来声声狼嚎,在这危机四伏的山野中,死亡随时都有可能扼住三人的咽喉。整日整夜毫无希望的寻找,也没有发现半点走出山野道路的迹象,而上天连水塘也不肯施舍给他们。白天两人并排而坐,夜晚背靠车厢,半坐着依偎而眠。小玉偶尔会钻进车中,用干净的布擦拭李天义的伤口,然后敷上随身携带的药,给他喂水,可他自从昏迷后却再没有醒过来,一直沉睡着,车厢里逐渐弥漫着伤口腐烂的恶臭味。
又是繁星洒满天际的夜晚,焦躁了许久的李天仁此时下定决心般沉着起来:“小玉,我们的食物和永还有多少?”
“应该够我俩吃半个月,大哥他现在也吃不了东西,太可怜了……”
“如此甚好,至少我们不会渴死饿死。我去看看大哥,他这人从小就喜欢逞强,受了这么重的伤竟然还硬撑着找到我们……”他起身走入车厢内。
“小……小玉……大哥他,他没了呼吸!!”车厢内传来可怕的消息。
小玉赶紧回头掀帘,借着火把的微光看见怆然倒地的李天仁,旁边静静俯卧的李天义像是一具死尸。她鼓起勇气想伸手去试试静卧之人的鼻息,却发现自己连抬起手臂的力量都没有,她止不住地发抖:“那,那该怎么办?”
李天仁此刻也是抑制不住泪水和浑身上下的颤抖,咬咬牙说:“还是让大哥早日入土为安,总不能让他在这种地方……”
火把在无边无际的夜幕中显得单薄而无力,两人面对这样的困境时几近绝望,李天仁用匕首一刀一刀地挖着土,汗流浃背,他早就把对绝境的惧怕转化为了憎恨,每一刀都充满了恶毒的诅咒,狠狠地插进土里,再使劲剜起,不知道他在恨谁,恨这充满恶臭的混浊空气、这满地杂乱的荆棘野草、绕人而飞的蚊虫蝇虻,甚至恨躺在地上的壮汉……然而一有这样的念头浮上来,他又开始恐惧、惊慌,感到些微的自责。
浅浅地挖了一个坑,将李天义挪进去,掩上杂土和树枝枯草,李天仁的心扑扑乱跳,有些站立不稳,看见旁边掩面哭泣的小玉,便伸手一把搂住了她,他实在需要力量和温暖。
5.噬骨
“公子,我……为什么……我好像看见了……一个人站在那里!”小玉并没有如他所料的挽住他的臂膀,说出的话却像晴天霹雳一样让他头脑中仿佛有一道闪电瞬间闪过。
他不想回头,不敢回头,他想起了噬骨师,难道传说中的那个人要来收走大哥的尸骨?
“两个小情人杀人灭口销赃么?”阴惨惨的声音,让人毛骨悚然。
李天仁听了此话忽然火气窜了上来,大声质问道:“到底是谁?有本事报上名来,别站在暗处说话!”
“那好!弟兄们都出来吧!我就也不客气地介绍一下,本人外号野山猫,在这一片山头没一个不认识我的,我们是干什么的就不用说了吧!”
暗夜中突然蹿出来一群人,点起火把的亮光让李天仁和小玉的眼睛一时间竟然无法适应。领头的人长了一张国字脸,下巴上有明显的刀疤。
屋漏偏逢连阴雨,还未从绝望的深渊中爬起,就要被扔进另一个漩涡。
野山猫围着二人转了几圈,最后停在紧紧依偎在李天仁胸前的小玉身旁,仔细打量了她一番。手下一人从马车中搜出所有的食物干粮和盘缠递过来,骂骂咧咧地说道:“臭死了!他娘的到底什么东西在里面放过?”
亲自动手翻检过包裹之后,野山猫眼珠子咕噜一转:“原来是个赶考的书生,那这小娘子……”话音来落,便伸出干枯如鹰爪的手将小玉拉向自己。
“你干什么!”李天仁脱口而出。
这句话却像致命的导火线,引来了一记重拳,打得李天仁脑中嗡嗡作响,嘴角渗出鲜血。
“小子,你倒是继续逞强啊!看你这包裹里盘缠还不少,估计是个公子哥儿?”
“……那,那不是我的……是,是她的……”
“还分你的她的?哈,有意思。”
“我本来不认识她,只是结伴去京城,她其实是个富家小姐……”
小玉听到这句,失声叫了出来:“公子!你……”
野山猫忽然尖利地笑起来:“我最喜欢你这样的聪明人,那么我和你作个交易,说白了就是拿钱买你的命,这小娘子肯定一时半会儿不服软,不如你告诉我她家那豪宅在哪儿,我便饶你一命。”
“就在这山的南面,一个叫做……”
“公子!你即便说了,他们也未必会放过你!更何况,更何况你明明知道我是失去了所有亲人才跟你们走的!”小玉绝望地看着他。
“不,小玉你不要说了,我知道你会恨我……但是,你的父亲甚至买得起人骨做的雕塑。你为什么突然心甘情愿跟了毫无功名、没有金钱、又刚刚认识的我?小人实在担当不起!”
“公子……你真的,真的确认那是人骨雕塑?我不是说过那是骗你的么?明明是玉雕……”这是她最后一次试探,然而心中的一点希望却在看见他完全无法抬头正视她的那刻,宛若风中残烛般被完全扑灭。
失去信心的那一瞬,她想到了那个咒语,尽管会很痛苦,但也只能这样。一狠心,她咬紧自己的舌头……
野山猫一看这姑娘表情不对劲,赶紧拿火把近照,却不想看到了笑意盈盈的一张脸,突然觉得浑身上下汗毛直立,愣在当场。只听得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响起:“好吧!既然公子那么肯定,我也就不否认了,的确是有那么一副人骨做的飞鹰雕塑,只是,我还没有找到合适的骨头呢!呵呵呵!”刚刚因为绝望而失魂落魄的脸,突然间变得笑意盈盈,刹那又转为凌厉清冷,阴晴不定,喜怒无常。
山里刮起一阵阴风,火把摇曳着,众人看不清小玉的面孔,这蹊跷的话让人越琢磨越恐怖。
李天仁惊得跌坐到地上,嘴巴不听使唤地念着她的名字:“小玉、小玉。”
“公子念一个不相干的人的名字干吗?刚才还急着把人家推出去送死呢。”
十七八岁的可爱容颜,清冷绝世的笑容充满了邪气,小玉周身散发着迫人的压力,没有人有勇气靠近。然而她现在正轻盈地、优雅地一步步走向李天仁,李天仁仿佛已经看见死亡的逼近……
“公子啊,你真当我是小玉?公子的判断能力向来有误,你大哥好像还没死就被埋进了黄土吧?你是不是怕他消耗你的粮食和水呢?哈哈哈哈……”她尖利的眼神一直看到他的瞳孔中去。
“你……你是,就是……”
“公子想不想看看噬骨师的真面孔呢?这人间可难得一见!”
李天仁想逃,但是双脚已经完全不属于他自己。
噬骨师已经走到他面前,俯下身去,轻声道:“其实这是张皮而已,你的小玉啊,被你放弃之后三日便会这么死……知道么……”说话声突然变得凶狠起来,噬骨师猛地撕下脸上的皮,连带着血肉、经脉,淋淋的血瞬间喷出,从未见过这种血腥场面的李天仁经受不起如此大的刺激,惨叫声随之而出:“啊啊啊啊……”
没有脸的噬骨师却依然笑道:“公子的骨头很难得,又轻又贱,雕一个飞鹰肯定很合适,呵呵呵呵……”山风骤然停止。
6.附身
山贼见状吓得失魂落魄作鸟兽散,野山猫更是吓得站立不稳,连滚带爬地想要逃走,却被噬骨师抓住了衣领。
“饶、饶命啊!我生来骨头就又笨又重,不适合大人您使用啊!”磕头如捣蒜,背向着噬骨师求饶的野山猫好不容易才控制住舌头不打结地说出求饶的话。还未听到回答,一个粗粗的男声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似乎是对着噬骨师说:“好了吧。找到一副合适的骨架是不是可以收手了……呃?又把脸撕成这样子,每次都出去吓人。”
噬骨师答道:“嗯?还说我,你看看你这满身流脓的样子真恶心,也不会挑一副好点的尸体附身,结果还被活埋。”
男子又说:“谁想到那死小子居然连自己兄弟都敢活埋!!”
噬骨师轻笑:“倒不稀奇,小玉当着他的面都快被羞辱了,他也不曾救援,结果一个妙龄少女绝望之中求救于我,怪谁?”
小半晌没声,野山猫开始发抖,只听得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男子开口道:“没气了,这男人果然被你吓死了……你确定要几副骨架?”
噬骨师把野山猫往前一推,道:“全都要看看!”
这是野山猫昕到的最后一句话。
山风携着噬骨师特制的牛毛针,不知不觉间侵入了山贼的五脏六腑,即便是早就跑开的那些人,也都倒在了百步之外。
世间自称最大胆之人,也绝不敢看现在的场面,一个满身疮痍的大汉和一个没有脸面的少女,在一群死人之间探索“良材”。最后,他们还是挑选了李天仁的骨头。
男子气恼道:“不好不好,今天是来帮你挑的,我还没想好雕什么,这小玉姑娘的骨头细腻,雕一树梅花大概不错。”
“呸!敢到我附身的人身上打主意,你好大的胆子!你先把这壮汉的尸首退出来好好掩埋了,再烧高香拜几拜,若不是今日借得这两位善人身,我找不到最合适的骨头。咱们虽不能插手他人命运,但须知借他人命自己发财也是要折寿的。不过,其他山贼不用管了,杀恶人也是积德。”噬骨师开始数落起来。
男子满腹疑惑:“积德?可传言我们不是啥好人,经常滥杀无辜百姓……”
“你一天到晚拿人骨头和死人打交道,还想别人说你是侠盗不成?更何况你当天下所有噬骨师都如我这般心慈手软?我们均无具体身形,会在人间找合适的人附体,只有此人自杀之时才会真正将躯体腾出来借噬骨师之用,但用完之后此人灵魂还可再回,也就是说一体两魂,噬骨师不离开,此人便可永生不死。我十年前卖出第一件作品的时候结识小玉姑娘的父亲,没想到十年后她家道中落,为保护女儿,他替女儿做主定下我与小玉共体的契约,然而这小姑娘太过心善,极少腾位于我让我寻骨,换了别人,为了千两黄金,荣华富贵,早就杀人无数,自己死去活来,与噬骨师交换灵魂多少遍也无所谓了。你附身的人不就是如此?”
男子更加奇怪,便问:“那为何你还做这亏本买卖,离开小玉换个人附体不就完了么?”
这句话倒是问到要害,噬骨师竟一时不知如何作答。早先是由于契约必须保持一年以上才能离开,但一年之后,她发现这小姑娘颇为可爱,没有丝毫贪欲,时间久了,自己也被感染,就想通过小玉纯净的眼睛多看看这世间,谁想今日发生这种事情……
噬骨师叹道:“你看看你这次挑选的李天义,虽也畏惧死亡与你达成契约,但关键时刻还是硬汉一条,不是先想着如何自己保命与你交换灵魂避过一劫,而是自己死撑到底也要保护弟弟不受伤害。”
男子听提到李天义,下意识看了看自己的躯体。想想也是,如果当时交换了灵魂,他才不乐意管李天仁死活。所以李天义当时无论怎样也不自杀交换灵魂,谁想到最后千辛万苦剩下半条命回去还是被弟弟亲手活埋。
噬骨师摇了摇头,又从脸上扯下一块皮,竟恢复了原来小玉的容貌,自言自语般说道:“几年没动手了,看来我已经不适合再做噬骨师。”
另一个声音响起:“你原本是世间最巧的噬骨师,而且有着无以伦比的易容术,为何要放弃?”是灵魂中的另一半,小玉。
噬骨师顿了一下:“……你以前从来都反对我雕人骨。”
那声音回道:“可如今我觉得,这世道的恶人尚在,你或许可以考虑……”
噬骨师轻叹:“你变了……”
那声音笑言:“你又何尝不是?”
小玉轻轻拉过马车,将李天仁的尸体搬进车内,挥鞭而去。
7.雕塑
京城很久没有如此热闹过,富贵人家的孩子榜上有名便会大宴宾客,极尽奢华。偶有穷苦的书生一跃而成枝头金凤凰的,认识和不认识的人也会全来道贺攀亲,连绵的战争也丝毫不会影响人间的世态冷暖。冷的时候,整个京城像座死城,处处显出贫瘠和凌乱,空气中透出冷漠和绝望;热的时候,京城眨眼变得花红柳绿,莺歌燕舞,空气中也是醉醺醺的酒气和脂粉香气。
很多人想把自己变成那个能使整座城都为之沸腾的人,所以他们会竭尽全力去使用各种手段,其中之一是与噬骨师共体,若能寻得好骨,做出作品卖个好价钱,一生吃喝不愁。但毕竟噬骨师神出鬼没,并不是每人都有机会寻见。所以更多的人会采用最常见的方式出人头地,要么是考取功名,要么是买官,但无论哪件都需广泛的人际关系,徐员外深知这一点,所以那资质平庸的儿子竟然也能榜上有名,马上就会飞黄腾达。他要感谢那个考试前起了关键作用的贵人,而贵人早就不稀罕平常金银珠宝玉器玩物,惟独眼前这座飞鹰雕塑能够让他眼前一亮。
花了千两黄金从一女子手中得来,这展翅的飞鹰轻巧玲珑,巧夺天工,几乎每一根羽毛都精雕细琢,颜色也是百般斟酌,铺色均匀,点染恰当。乍看去光华四射,犹如神物,不是那些庸俗的标本能够比拟的。尤其是锐利的鹰目,直视过来,看久了甚至让徐员外身体有点发寒。而卖这件雕塑的姑娘,总是浅笑着,讨价还价的时候决不口软。匪夷所思的是,一向不会欣赏艺术品的自己,竟然心甘情愿掏了千两黄金买了个乍眼看去顶多值百两银子的雕塑。
“绝对是着魔了!”徐员外得出结论,把礼品包好了送给助儿子一臂之力的贵人,没想到人家居然爱不释手,恍然间又觉得,这个礼似乎送得太重了,等儿子当上高官,必定要翻着花样再讨回来……
小玉换得黄金,并未在京城寻找亲人,而是悄声无息地返还故里,一晃已过半年,柳奶奶已经不在,谁还能记得当初那个孤苦无依上京寻亲的小姑娘?就连说书人都换了一个,可惟一不变的是故事的内容。
“遒劲有力的武夫、文质彬彬的少年、巧笑倩兮弱柳扶风的佳人,他们知道这些人的前生,就是为了找到最适合自己雕塑的骨头。被选中的人会离奇地死亡,死法千奇百怪……我曾见过山野一处,遍地尸骨,旁边还有没烧完的火把,难不成是噬骨师又在成批挑选骨头了?还听人说,他走夜路的时候听见一声无比凄惨的叫声,莫不是噬骨师又在惊吓世人,这吓死之人,尸骨完好,恐怕是上好的材料!”
“哎呀呀,大白天吓唬人做甚?快换一个快换一个!”听客里面有人不乐意了。
角落的少女掩嘴而笑:“呵呵呵,好玩好玩,不过倒还真有这么个传说,噬骨师虽然杀人取骨,但多数情况下,他们更喜欢先兜兜圈子,看人生百态,图个热闹,最后再顺手取人性命,根据此人的性格构造雕塑内容,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谁又知道呢!”说书人一听此言,便不说了,少女觉得无趣离开,有好事者依稀认出,好像是小玉?
只是,终究再无人提起那噬骨师的传说.
来自地狱的名字

我叫安有新,失业将近半年的我,终于找到了工作。在一家私企里做文员。公司的人事经理很人性,帮我在公司附近找到一套租金很便宜的房子。那是在长延街48号的芳庭公寓。这个公寓像是用了别人的名字,因为它一点也不香,只有股发霉的潮味儿,像是卫生间里的一把放久了的拖把。最大的好处就是便宜。我住在四楼,最北面的一间。整整一层,好像只有我一个。每天下班回来,真安静,躺在床上就可以听见水龙头的水滴声,或是蟑螂在垃圾筒翻找我的硬面包。
在我搬进来的第二个月,天气骤然冷了。加班回来的时候,下了大雪。我冻得浑身发抖,一把钥匙半天插不进锁孔。就在这时,隔壁402的门开了,一个女人探出头对我说:“哎呀,恩泰回来了。咱们家在这边儿,你去哪儿啊?”
我摸不着头脑地回头看了看,确定她是在和我说话。可是,我根本不认识她。
那个女人见我不动,就从房间里走出来,挽起我的胳膊说:“恩泰,你今天怎么了?怪怪的。我是你老婆明珠啊。你不记得了?”
没想到,我就这样成了已婚人士。可是我真的不记得。我讷讷地被她拉进402,里面暖洋洋的,飘着股粥香。我说:“你搞错了,我叫安有新,不是恩泰。”
但是那个自称是明珠的女人却像根本没听见一样,自顾自地盛了一碗粥放在桌上说:“我煮了皮蛋瘦肉粥,快来吃吧。”
这样寒冷的夜晚,我被一碗微烫的粥打败了。那碗粥熬得很糯,肉丝切得很细。我坐在桌旁慢慢地吃,明珠笑盈盈地看着我,一言不发。我被她看得心里发毛,不知道她脑子是不是出了问题。突然,她脸色一变,拿起手边的不锈钢汤勺,凶恶地向我砸了过来。我当她听见了我的心里独白,惊慌失措地躲在一旁。而她勺子的落点,却是桌子上一只过路的蟑螂。
她捂着嘴,咯咯地笑了:“一个蟑螂就把你吓成这样,快坐下吃粥吧。”
桌上的蟑螂被砸穿了肚子,半死不活地蹬着纤细的脚。我哪里还有吃粥的胃口,装作恍然想起什么似的,说:“对了,今天加班,我忘了,你别等我了,先睡吧。”
“那你快去吧。公事重要。”
没想到这个疯女人这么识大体。我慌手慌脚地逃出了门外。

第二天,我起晚了。路过楼门前管理处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昨晚遇见的那个女人,于是敲了敲窗子,对里面的保安魏志说:“老魏,我新搬来的邻居是干什么的?”
老魏看着我,怔了一下说:“什么邻居,四楼除了你,还没人搬来呢!”
“怎么会没有人呢?我昨天晚上还喝了她的粥。”
老魏一听,不耐烦地摆摆手说:“去,去一边胡闹去。”
我被他的态度惹恼了。我推开他的房门,拉着他的胳膊说:“走,咱们上四楼,你当我骗你啊。”
老魏脾气向来不好,像他的身材一样五大三粗。他“哗”地拿起钥匙,只说了一个字,走。
第一次觉得四楼这么空旷,老魏手中的钥匙,哗哗地泛着回声。看老魏的样子,好像真不知道新搬来的这个女人。站在402的门前,老魏用眼角瞥了我一眼,拿起备用钥匙打开了房门。我抄着手站在一旁,摆出看戏的样子。老魏用鼻子“哼”了一声,推开了房门。
房间里,确实和我昨天看到的一样,干净、整洁,井井有条。只是那个女人不在。老魏皱着眉,一脸的疑惑,不知小声地嘟囔些什么。
“怎么样?有人来住了吧?”我问。
这时,门外响起一缕熟悉的声音:“恩泰,你加班回来了?有朋友来,怎么也不告诉我?”
听到声音,老魏显然比我还惊讶,他直直地看着那女人,脸上突然露出异样的惊恐。他结结巴巴地大叫着:“别……别过来。”跌跌撞撞地冲到了门外。
这太让我意外了,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让老魏害怕的事。明珠拉着我的手说:“老公,你的朋友好奇怪哦。”
我触电似的抽回手,说:“我……要去上班了。”

整个白天,我都心不在焉。那个叫明珠的女人太过离奇,而老魏的反应也十分蹊跷。很明显,他应该知道那个女人是谁。我准备晚上回去好好问问他。可是,就在这一天的晚上,芳庭公寓出了大事。
我下班的时候,老魏已经下班了。我正想找他的电话,就在这时,地下室里传来一声悚然无比的尖叫。芳庭公寓的地下室,放着几台投币滚筒洗衣机。我冲到地下室的时候,一个女人正惊恐万分地跌坐在地上。公共洗衣机向来巨大,像只怪兽般怒吼着,圆形的玻璃门里,翻滚着沸腾似的泡沫,此时,它竟是红色的。突然,“轰”的一声,一张脸贴在了玻璃门上,瞪着僵滞的眼,满面刮伤。
我也吓得失声叫了出来。没想到困在洗衣机里的,竟是老魏。赶来的保安飞快地冲过去拔掉了电源,慌手慌脚地打开上锁的洗衣机门,老魏庞大的身躯像条鲸鱼的尸体,跟着涌出的污水倾倒出来。我没敢靠近,只是远远地看着,老魏被银色的胶带缠住了手脚,死了。
这是我第一次这样直视死亡,心里忍不住泛起一阵阵的恶心。其实我和老魏不熟,只是刚刚认识的朋友。可是两个单身男人的寂寞是互通的。想起老魏死鱼似的躺在湿粘的地上,我忍不住蹲在走廊的角落里吐了。
我感到有人在拍我的背,轻声慢语地说:“恩泰,你怎么了?”
是明珠。她温柔地蹲在我旁边。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当恩泰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死了会有人为我掉一滴眼泪。我拿着袖子擦了擦嘴,转头对她说:“明珠,我想喝粥。”
明珠望着我,嫣然笑了。那一个冬夜很暖,身边偎着柔软的明珠。只是我不叫安有新。我叫恩泰,凉恩泰。

我想,我快要忘了我是谁了。我喜欢明珠叫我恩泰,满眼都是柔情。我几乎忘记了她身上那些诡异不解的部分,相信她只是一个等爱等疯了的女子。那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看无聊的电视剧,明珠在一旁为我熨衬衫。
我说:“一辈子和我这样过,你不腻吗?”
明珠抬起头,反问我:“你愿意和我这样过一辈子吗?”
“愿意。”
“永远?”
这样问,就有些像誓言了。我很郑重地望着她,点了点头。明珠便笑了。那种笑,不仅是幸福,还有一点悲哀。她轻柔地向我依了过来。可是就在那一刻,她手中的电熨斗意外地掉了,不偏不倚地砸在我脸上。我听见炙焦串响的声音,大片的皮肉黏结在滚烫的钢板上,透出钻心的疼痛。明珠惊慌地尖叫着,用力扯开了电熨斗。我觉得自己的半张脸都跟着飞走了。
我拼命狂叫,从未有过的痛楚让我变得疯狂。明珠拉着我冲进浴室,不停地用冷水洗刷着我的脸。而我却在冰冷的水柱中失去了意识。

“恩泰,你醒了。”
这是我昏迷了五天之后,听到的第一个声音。明珠说:“你放心,一切都会好的。给你做手术的是最好的医生。”
我的脸像铁板上的牛肉,喷了盐和辣椒,火辣地疼痛着。我不想说话,也说不出话,只能生不如死地躺着。明珠终日守在我左右。一个月后,我可以出院了,脸上绷带拆掉了,仍肿胀如猪头。明珠很体谅我,把家里的镜子都拿掉了。她说:“你在我眼里,永远是最好的。”
芳庭公寓的住户更少了,接二连三的意外闹得人心惶惶。刚一入夜,整幢楼就变得悄无声息。这几天,我的脸终于不再疼痛了,似乎也没原来那样肿。明珠近来常常不在,我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房子。天气渐渐地暖了,房间多了许多虫子。它们趁着夜色,会爬上我的脸。
我开始对它们忍无可忍,用鞋子满屋子追打。这一天,一只硕大的蟑螂爬进了壁橱。我挪开里面堆放的衣服,挤进去。它以为停在黑暗中应该是安全了吧,我扬起鞋底“啪”地拍在它身上。可是,当我抬起手臂的时候,壁橱的侧板却颤巍巍地掉了下来。后面突然现出一双眼睛,在黑暗中直直地瞪着我。成群的虫子从里面爬出来四下逃窜。我惊恐地大张着嘴巴,夹在壁橱的缝隙里几乎窒息。那双眼属于一具尸体,一具被生石灰腌制过的尸体。我确定她是明珠,只是干瘪的肌肉把嘴拉扯出一个莫名诡异的笑容。
这时,房门开了,传来轻轻的脚步声:“恩泰,你在做什么呢?”
是明珠。我在心里忍不住生出一股寒意。
“没……没什么。”
我想问她是人是鬼?可是她冰冷的手拉住我,吓得我问不出口。明珠温柔地说:“今天,我带你去见见我家的亲友。我说你出了意外,你别说话。”
我连连点头:“好,我不说话。”
那一天晚上,明珠带我去了一座装饰古旧的大宅,豪华的装饰像是富商城外的度假别墅。那里都是我从不认识的人,明珠一直拉着我,不肯离开半步。我只要微笑、点头,她就对我点头、微笑。我想,这也许是个阴谋。但是我不能轻易打破这个游戏的规则。老魏就是最好的惩戒,只看她一眼,就丢了性命。想起老魏,我就不由得害怕。我悄声地问明珠:“知道吗?我看见你的尸体了!”
明珠却幽幽地笑了,说:“恩泰,你再向里看看,就会看见你的。”
明珠的话让我毛骨悚然,我已经死了吗?像她一样?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芳庭公寓的401,很安静,依然听得见水龙头的水滴声,或是一只蟑螂在垃圾筒里的脚步声。我坐起来,回想昨晚发生了什么。我好像是醉了,又好像是昏迷。总之我有些记不清了。墙上的钟表,已经快要8点30了。我想,虽然病休没到,也应该去公司看看。这份工作得来不易。我胡乱穿了件衣服出门了。
402的门紧闭着,我瞥了一眼,就匆匆地走了。那个诡异的房间有太多的谜团,我不想听了。路过一楼管理室的时候,老魏探头和我打了声招呼。我随口应了一句,却刹那间怔住了。
怎么会是老魏!
我转头问他:“你不是死在地下室了吗?”
老魏一听就火了,拍着桌子跳起来说:“你能说点好话不?我回老家看趟儿子,怎么就死了。”
我慌了,心里乱成了一团。我揪着他说:“不对,你那天去了402之后就死了。”
“402那房间一百年都没人住了。”老魏看着我疑惑的样子一把抓起钥匙说:“走,看看去。”
老魏拿着钥匙,在走廊里哗哗地走着。我看着他的背影,忽然觉得事件似乎又在重演了。我站在402的房门前,心里有种难以言表的恐惧。我抓住老魏拿钥匙的手说:“算了,别进去了。”
但老魏却满不在乎地推开我说:“怕什么?”说着,房门就被他打开了。我等待着老魏发出惊奇的声音,可是发出声音的却是我。
402里空空的,根本没有人住过的痕迹,只有从窗角溢进来的淡色阳光,铺在地上。然而让我更加诧异的是,在402的墙壁上有一面镜子,可里面映出的影子,却不是我!我抚着自己的脸,恐惧地说:“这是谁?我是谁?这镜子里的人是谁?”
老魏被我的样子吓到了。他摇晃着我说:“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我指着自己说:“这是谁啊?这不是我?”
“怎么会呢,你一直就是这个样子啊!”老魏莫名其妙地说。
而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愣住了。我忽然想起公司,还有十几个同事与我朝夕相处,他们不会不认得我。于是我匆匆忙忙地赶去公司。但是那里等待我的,却是一家陌生的公司,没有人认识我。所有人都不解地看着我,像在看一个精神病患者。而我怔怔地怵在原地,感觉自己真的要疯了。

我坐在从首尔飞回的航班上,已是一年之后。松丽集团的家事,已经在公众中闹得沸沸扬扬。松丽集团的年轻老总凉恩泰已经确认被杀,公司全部由他夫人掌管。其实凉恩泰原是个夫凭妻贵的男人,开公司的第一笔资金就是从妻子家借来的。当初,为了拿到这笔钱,他曾和妻子明珠签下利润平分的合约。然而,当他的企业发展到利税千万时,夫妻感情却变得貌合神离,白白分出的一半让他心痛不已!于是他找来一个和他妻子很像的女人,整容成了新的明珠。在杀害了原配之后,让新明珠签下了解除合约的协议。而这个新明珠就是老魏的妹妹,魏晴。只是当魏晴发现自己成了真正的老总夫人,凉恩泰曾经答应给她的那点小钱已经不能满足她的胃口。于是魏晴把凉恩泰骗到老魏做保安的芳庭公寓,下了毒手。但是那一天,凉恩泰临死前告诉了她一个秘密。他早就立下遗嘱,一旦死亡,全部资产将全部捐献给慈善机构。
凉恩泰是狂笑着死去的,然而魏晴却不敢把凉恩泰死亡的消息透露出去,只好用处理明珠尸体的办法,用生石灰腌制了凉恩泰的尸体。她要像凉恩泰改造她一样,也要改造出一个新的凉恩泰。她需要一个基础骨骼和凉恩泰很像,又没有什么身份背景的男人。于是,她假装开了家小公司,说是招聘职员,其实是在寻找人选。而我就是被选中的那一个。
魏晴有自己做样板,所以她不会告诉我真相。她故意和老魏演一出亦鬼亦真的戏法,让我恐惧害怕不敢说出实情。其实那天她是有意把熨斗丢在我的脸上,借着为我治病,给我整了容。然后故意把我锁在家里,不让我看到镜子。那一天夜宴,她请来了律师,托词我不能说话,用她口述我点头的方式篡改了遗嘱,把公司全权委托给她。
不得不说,魏晴确实是个聪明的女人。而我,也不是个太笨的男人。其实我已经察觉出她的计划。我之所以陪她演完这场戏,就是想让她当我是个无用的笨男人。她有她的大富大贵,我有我的小富即安。我一直在偷偷练习凉恩泰的签名,在整容之后,到银行签了一张转账两百万的支票。这对于凉恩泰的财产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但对于我来说,就是一生的幸福。我用这笔钱去首尔整回了自己样子,然后还可以回我的家乡,开一家不错的小店。
至于魏晴,我不想问,也不想碰。我想,每天顶着别人的名字去生活,对她来说已经是很好的惩罚,无异于终身监禁。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都在为了利益去扮演别人,与她又有多少分别?所以,我真的管不了那么多。我只要知道自己是安有新,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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