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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狸中文网 > 白云青峰汉水边 > 第四十七章 公孙鞅与天赐(三:天赐)
 
  跟着罗七,出了郡守府的东门,旁边就是别馆了。

  整个别馆不大,就两间对开的屋子,捡来他们被安排在了靠北的这一间。

  屋子里面隔成了两间房,里屋有榻有案;外屋只有一个火坑,不过扎好的干草堆上面有铺着草席。

  这个住宿标准,其实比捡来他们在靠山村的家里还要好不少哩。

  “哇!好大的房子呀!”绢进屋的一瞬间,就跳了起来。

  毕竟是小姑娘,在郡守府那种气氛下一直憋着,总算是透了口气呀。

  “好了好了,别跳了,快把背架放下来吧。”

  “达达真厉害,刚才在里面,简直吓死个人嘞。呐呐,达达,那个房子好厉害啊!绢从来都没见过诶!还有还有,那衣服好漂亮啊!”

  “达达这次出来就是要赚青金,等赚到青金,做成工具,达达可以造出比那更厉害的房子,可以做出更漂亮的衣服。”

  “真的?”

  “我什么骗过你?所以呢,现在,赶紧和壮牛一起去找水井。找到以后打些水回来,我们要烧水喝,还要烧水泡泡脚吧。”

  “噢~~~~~”

  “诺。”壮牛应了一声就拉着不太情愿的绢出门去了。

  这一路走到罗野,捡来是真的累坏了!

  就算有一颗上帝的脑袋,只要还是十岁童子的身体,照样会累得死去活来!

  他这会儿实在没有精力陪绢聊那些不着调的事情。

  绢到是标准的小孩子心情,旅行到任何一个新地方都会有莫名的兴奋。

  只要还没有累到躺下,就会不停的折腾!

  之前因为在郡守府被压抑着,所以这时候爆发起来会更是厉害,要是聊下去的话那会缠死人嘚,所以捡来赶紧找了个事情把她打发掉。

  找水嘛,正好可以让她兴奋地“探索”一下这个她没来过的地方。

  这时,鞅也在里屋放好行李走了出来。

  里屋,自然是给作为士子的鞅来住嘚,有案台就是最明显的标志!

  这一点算是无须明说的‘规矩’,捡来三人根本就没往里走过。就算是绢,也知道‘就是该这个样子!’。

  这是个文明开始光芒灿烂的时代,也是个‘规矩’和地位差别变得严格明晰的时代。

  “仲叔,今天。。。。。”

  “鞅子,你就不要老是仲叔仲叔的叫我了,我是靠山村和周边十一村的仲叔,但不是魏国的仲叔。今后呀,叫我天赐就好了。”

  “准备接受我的建议了?”

  “嗯,鞅子讲的果然有道理,多半是经验之谈呀——今天在郡守府,也算是得到了现实的佐证!到安邑之后,我就一概自称天赐啦。”

  “那你也别鞅子鞅子的一直叫我了,叫我鞅就好了。”

  “这可不行啊,已经宣称过我是你的书僮,这不是,也必须是啊!”

  “不是也必须是?”鞅若有所思,呆了一呆。。。

  “没错!有些事情只要对第三人讲过,那就‘必须’是真嘚。”

  “明白了——难怪仲叔居然可以说不知自己何时成为鞅的书僮,当然,鞅一定是清楚的啰!唉——以仲叔的才能,鞅怕是真的做不了这个师哟!”

  “诶~~~~~鞅子,咱们刚说好的,叫我天赐就好了!”

  “好好好,天赐!不过,你也称我鞅就好了。”

  “行,那以后四下无人的时候,我就称你鞅兄好了,毕竟你可是长我不少岁呀。”

  “甚好!甚好!”

  “达达,水打来了。”门口传来了绢的声音。

  “怎么这么快呀?”

  “院子门口就有四个大水缸,里面都装好了水,无须我们自己到井边去打水。”壮牛一边把打好的水抬进屋,一边说着。

  “看来这别馆虽小,还是准备得挺周全的呀。”

  “天赐呀,你没出过门,可能不知道。一般大一些的城,是有官驿的,主要接待一些路过的各国使臣,包括去都城述职路过的其他地方的官员,以及从都城来考察的上官等。这个别馆再小,它也是一个官驿,所以生活用品的配备都不会少。”

  “都城来的上官,不安排在府里住么?这样会不会失了礼呀?”

  “如果是友人,倒是会在家里住。不过一般情况下,两人的关系没有亲密到一定程度的话,是不会安排住在家里嘚。”

  “在咱们靠山村,重要的客人都是请去家里住的。”在旁边烧水的壮牛笑着插了句。

  天赐(捡来)听完,也跟着点了点头。

  “那不一样,你们那是接待客人。而上官来考察,那是公事;述职的官员路过,那也是公事。既然是公事,就要公办。公事公办,怎么会失了礼呢?如果你安排在府上,反到是会让人觉得你想攀附关系或是另有所图呢。要是外国的使臣,那就更不可以轻易往府里引啦!难道你和外国使臣,有什么不可为人道之事么?哈哈哈——,所以呀,除了王上外,都是不会安排府里住的。”

  “明白了。”壮牛听的很认真,鞅讲完以后重重的点了几下头。

  “水烧好了,达达,我给你打水泡脚吧!”不过一旁的绢,似乎根本没有听进去。

  天赐(捡来)听完鞅的话,内心里面还是不禁感叹,这个时代果然还是很纯洁,没有被后期变质的腐乳所毒害呀。

  “呼~~~~~~~活过来了活过来了。”

  “天赐,你这个泡脚的方法是真的管用,怪不得申不害走之前,你让他一定要带上两个陶盆。这么简单的办法,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呢?!去楚国的时候要是知道这法子,也不会那么辛苦了。这也是星星告诉你的?”

  “鞅兄谬赞谬赞,这是我们山里人粗活做得多,琢磨出来去乏的法子罢了。”

  听完天赐(捡来)的话,鞅立刻转头看了看壮牛,壮牛连忙的摇头。

  见到壮牛那样,鞅露出了一副“好好好,我都懂”的笑容,让天赐(捡来)也是哭笑不得。

  “鞅子~~~~~”

  正当一行人有说有笑的泡脚时,门口传来了罗七的声音。

  “饭食准备好了,我给鞅子送过来了。”

  “有劳了。”鞅说着准备起身,天赐(捡来)却拦下了他。

  “让壮牛去吧,别忘了你可是有书僮和仆从的人。”

  “噢~~~~”听罢,鞅也就顺势坐下了。壮牛也从门外端回来罗七送来的饭食。

  “鞅子用好饭食放着即可,罗七明日一早自会来收拾。”

  “罗七,你等一下。”

  “鞅子还有什么吩咐?”

  “罗野购刻刀和竹简的地方在哪?我的刻刀坏了,而且竹简也想再备一些。”

  “郡守府有官配的师傅,鞅子如有需要,我回报一下郡守。”

  “不必了。”

  “鞅子可还有其他吩咐?”

  “没有了。”

  “鞅子,那罗七就先下去了。”

  虽然罗七在门外,屋里面的人并看不见他,但是他还是行了个礼才离去。

  罗七走后,壮牛就把送来的饭食端进了屋里。

  四碗麦饭加上一小块肉,以及一小碟煮青菜。

  很明显,那一小块肉和一小碟青菜,都是给鞅的。

  壮牛很懂事,直接就把装着肉和青菜的陶盘放到了鞅的面前。

  鞅没有说什么,把肉分成四份,然后推到天赐(捡来)面前,很自然的说着:“天赐,来,一人一块。”鞅的脸上挂着笑,很甜。

  “哇!肉真少。”已经饿了的绢从天赐(捡来)肩头探出一个小脑袋,不解风情的说着:“达达,要不我们再烤一块鱼吧。哎哟,达达你干嘛打我呀。”

  天赐猛然拍了一下绢的脑袋,“几个月前,你还肉都没得吃呢,现在就嫌起肉少来了呀。鱼干是咱们的干粮,到安邑还有那么长的路呢,能省就要省着!”

  “今天郡守大人不是说会资助我们到安邑路上的食粮么?”看起来,绢对肉的执念很深,还不想放弃。

  “到了安邑呢?就不考虑了么?说了不行就不行。而且今天郡守准备了这么大碗的麦饭,够你吃饱饱儿的了,再作连这块肉也没有了哦。这可是鞅子分给咱们吃的!”

  “bu~~~~~”绢一看天赐(捡来)表情很严厉,吐了一下舌头,转过身去抱着自己的麦饭吃了起来。不过天赐(捡来)还是把鞅好心分给他们的肉,舀了一块到绢的碗里。

  “哈哈哈——,天赐啊。以我看这个你可不能怪她。毕竟你那鬼斧神工的鱼樑,可是让靠山村不缺肉食了呀。”

  “鞅兄这一说,还真要怪我呀!这不,有人就被惯出嫌肉少的毛病了!”

  “哼,是达达说过的哦,以后要让大家顿顿都有肉吃嘚。”

  “天赐呀,你家绢看来和你在一起以后,这个讲话也越来越厉害了哩。”

  “要是做事也越来越厉害就好咯~~~~~”

  “绢一直都有好好学的!达达你不准笑我。。。”说着说着,绢这个嘴巴已经嘟的老高了,看的鞅是连笑不止。

  “不过今天咱们能有屋子住,能有这饭食吃,还是多亏了鞅兄啊。”

  “天赐,我才是要谢谢你呀,今天要是没有你。。。。”

  “今天遇到的情况,我觉得是‘寒冬行路’惹出来的事情。事先真的很难想象这个竟然会引起郡守的疑心,意外啦,意外啦——”

  “哪里的话呀,还是我自己大意了,没做好准备。做好准备,就没有后面的问题,‘寒冬行路’根本就没事。”说着鞅对着天赐(捡来)浅浅的一笑,并点了点头。

  “对了,壮牛、绢,我想好了。从今后,在外面我都会以天赐自称,刚才你们也听到鞅兄如此叫我了。以后记得,我是罗野的天赐,公孙鞅的书僮。”

  “诺。”“诺。”壮牛和绢一齐点了点头。

  “天赐,你肯改自称,这个事情是好事。但是作为我的书僮,就算只是名义上的,鞅也认为太过屈才,鞅怕是担当不起呀。”

  “鞅兄,你听我说。这个事情,我也细细想过了。鞅兄此次前去安邑拜门相国公叔痤大人,如果有书僮的话,也可以有助于鞅兄成功。另外,天赐此去安邑的目的是为了赚取青金,如果能同鞅兄一起,在公叔痤府上落脚,那行事起来也方便很多,成事的可能性也大大的提高了。况且,鞅兄这次去公叔痤府上拜门,天赐敢保证,应该是十拿九稳的。”

  “确实,毕竟是上天的指引啊。。。那,就委屈天赐了。”

  “哪里有委屈,这是合作!”

  “合作?合作!好词好词!对,是合作!”

  天赐(捡来)一下子没注意,又习惯性的用上了这个时代没有的词。

  不过,鞅似乎一下就理解了其中的意思,开心的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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